1 目的
对质量记录进行控制和管理,为产品质量提供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体系相关的质量记录的控制和管理。
3 职责
3.1 综合部负责质量记录的归档管理。
3.1.1 各部门文件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收集、整理。按规定进行归档。
4 工作过程
4.1 质量记录的范围和产生的途径。
4.1.1 质量记录的范围包括ISO/TS16949:2002中所有条文涉及的记录(包括来自供方的质量记录和与顾客有关的质量信息)。
4.1.2 质量记录产生于质量活动过程中或结束时由相关人员按程序文件规定真实地记载的质量信息数据。
4.1.3 质量记录方式分两类:书面记录和计算机软件。
4.2 质量记录的编制与填写要求
4.2.1 质量记录图表的编制原则如下:
a)标准化、规范化;
b)实用性、必要性;
c)便于管理和控制。
4.2.2 质量记录的填写要求:
a) 数据准确,字迹清楚;
b) 使用质量、技术规定的术语;
c) 填写及时、完整;
d) 不能涂改。
4.2.3 质量记录不能修改,确因笔误需要纠正时,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纠正不能在原处进行, 可在备注栏或记录的明显处作纠正说明,由原记录人
实施并签名。
4.3 质量记录的收集
4.3.1 各部门文件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的收集。
4.3.2 收集周期根据部门工作性质,记录的形式特点:分为定期收集与不
定期收集。
4.3.3 对常规记录进行收集,分为日、月、季、年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