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 供方开发内容以ISO9001:2000作为基本质量体系要求进行开发,设定“开发计划书”并要求供方必须通过ISO9001:2000认证。
5.4 供方的控制
5.4.1 供方交付能力的控制
公司应监控供方100%的按时交付的能力(包括产生的超额运费),并填写“供方交付业绩统计表”。
5.4.2 供方生产件批准
5.4.2.1业务部负责与预选供应商的联络, 传递采购文件,要求其提供生产件批准。经质管部批准后反馈至业务部。
5.4.2.2经生产件批准的采购品方能进入批量采购程序。
5.4.3供方质量的控制
5.4.3.1检验:质检员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进行检验,检验后填写“进货检验记录表”。
5.4.3.2审批:对供货业绩差的供方,由业务部组织进行第二方审核,重新对其进行合格供方资格评定。
5.4.3.3纠正和预防措施:连续三次供货不合格的供方,暂停供货,限期整改,整改后供货仍不合格的供方,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5.5供销方每季度对供方绩效进行评价,记录于“供方考核表”总评价分为100分,评价项目为:
A、采购品质量占30%,按批合格率计算,每降低1%扣5分。
B、生产中断次数占15%,中断1次扣10分。
C、准时交付率占30%,按实际月准时交付率计算,每降低1%扣5分
D、超额运费占10%,发生1次扣3分。质量和交付的异常通知次数占15%,发生一次扣10分
5.5.1 综合评价得分小于50分时,业务部向总经理提交供方调整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5.5.2 当50分≤综合评价得分<75分时,必须通知供方并要求其采取整改措施。
5.5.3 综合评价得分≥90分时,业务部对于此类业绩良好的供方可提出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