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3.2制造过程设计输出
组织的制造设计输出应该是包括了简化、最佳化、创新和减少浪费的过程的结果,如精实制造工具:例如:
¨ ANDON系统(生产线控制系统);
¨ 防错;
¨ 阶段排程;
¨ 库存控制的拉动系统;
¨ 同步制造(单件流的制程);
¨ 可目视的控制;
¨ 工作场所编制和配置。
7.3.4设计和开发审查
对这ISO9001:2000条文,没有进一步的IATF指南。
7.3.4.1监控
设计过程的监视“管理审查”(5.6)中不可或缺的输入。
7.3.5设计和开发验证
对这ISO9001:2000条文,没有进一步的IATF指南。
7.3.6设计和开发确认——注2
在设计的适当阶段,应该进行设计验证以确保设计阶段输出满足设计阶段输入的要求。应该记录设计验证的测量(见4.2.4)
除进行设计审查外(见7.3.4),,设计验证可以包括下列活动:
¨ 如果可行,将新的设计与已经验证的类似设计进行比较;
¨ 进行替代的计算;
¨ 进行试验和模拟;
¨ 放行前,审查设计阶段的文件。
证明制造过程的检验包括对产品品质不合格的验证和确认。尤其关于产品投产,透过使用如过程能力研究的工具,可以将风险最小化。
7.3.6.1设计和开发确认——补充
活动应该包括:
¨ 比较顾客要求和内部开发计划;
¨ 按顾客要求进行设计和开发确认;
¨ 将设计确认记录与顾客要求进行比较;
¨ 从失效记录中的矫正措施计划和经验学习。
7.3.6.2原型样件计划
对这汽车业的要求条文,没有进一步的IATF指南。
7.3.6.3产品批准过程
如果顾客没有这程序,组织应该在本IATF指南列出的“参考书目”中,符合基其中一项零件批准手册。
注意这要求:“供应商敢必须实施这产品和制造过程的批准程序”。
7.3.7设计和开发变更的控制
对这ISO9001:2000条文,没有进一步的IATF指南。
7.4.1采购过程
对这ISO9001:2000条文,没有进一步的IATF指南。
7.4.1.1法规的符合性
对这汽车业的要求条文,没有进一步的IATF指南。
7.4.1.2供应商品质管理系统开发
组织有责任证明其供应商符合这个要求,包括顾客所规定的替代性安排.
当有众多的顾客情形时,替代性安排的“顾客批准”是基于那些受到供应商影响的顾客。
本条款(7.4.1.2)中的“供应商”,是指造顾客指定的生产件或服务件的场所。见“制造”的定义3.1.6。
供应商品质管理开发是证明其过程的表现达到了符合ISO/TS16949:2002的目的。绩效的表现包括:
¨ 符合ISO9001:2000;
¨ 除非顾客指定,至少获得ISO9001:2000;
¨ 过程达到以上要求的证据。
7.4.1.3经顾客批准的供应商
对这汽车业的要求条文,没有进一步的IATF指南。
7.4.2采购资料
对这ISO9001:2000条文,没有进一步的IATF指南。
7.4.3采购产品的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