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重复性与再现性分析:
5.4.1参与分析的测量人数至少2人,零件数至少5个,测量次数至少2次。
5.4.2分析人员安排测量次序,零件应编号,编号只有分析人员知道,测量人员不能得知。
5.4.3试验环境应与测量系统使用时的真实环境一致,各测量人员应以平常心对待。
5.4.4量具重复性与再现性分析的计算:见使用表单“标准均值和极差法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数据表”、“标准均值和极差法量具重复性和再现性分析表”。
5.4.5量具重复性与再现性%R&R的可接受准则:
5.4.5.1低于10%的误差,测量系统可接受。
5.4.5.2在10%至30%间的误差,根据应用的重要性,量具成本维修的费用等可能是可接受的。
5.4.5.3大于30%的误差,测量系统需要改进。
5.4.6要求辨别分级数ndc≥5。
5.5稳定性分析
5.5.1获取一个落在产品测量范围内的零件作为样品。
5.5.2定期(天、周)测量样品3至5次。
5.5.3将测量值标绘在&R图上。